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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立法院三讀通過遺贈稅法修正案,很多重要的新規定

最新立法院三讀通過遺贈稅法修正案,很多重要的新規定

最新立法院三讀通過遺贈稅法修正案,很多重要的新規定 1. 刪除「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以前發生律師、會計師擔任遺囑執行人卻被移送強制執行的怪事,公親變事主,所以修法刪除。確立納稅義務人,原則上就是「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2.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要列回遺產總額計算,這是「擬制遺產」的規定。然後,針對取得財產的特定親屬,按取得財產占全部遺產的比例,單獨開單課徵遺產稅。這是本次修法最大亮點。簡單說,拿多少遺產,繳多少稅,並且找到對的人課稅。 3.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生存配偶的財產,要列回遺產總額計算,針對列回遺產計算的部分,生存配偶可以主張「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 4. 例如:被繼承人死亡時名下遺產8000萬,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生存配偶2000萬,假設生存配偶財產為零。以前生存配偶主張配偶剩餘財產扣除額時,只能主張4000萬(8000萬的一半)。現在可以主張5000萬(8000萬+2000萬的一半)。簡單說,就是扣除額增加啦。 5. 如果發生家族爭產或其他遺產權利訴訟,改為判決確定後,才起算遺產稅六個月申報期限、國稅局核課期間。 6. 刪除以前遺產稅稅額超過30萬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規定。本來就該刪除,沒什麼好說。 7. 繼承人可以採多數決方式,動用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來繳納遺產稅。這只是明文化過去財政部已經同意的見解。 8.受贈人申請以遺產抵繳或繳納擬制遺產稅額,應經「全體繼承人」同意。 11.這裡的「受贈人」,指的是接受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的人。他已經在被繼承人生前取得受贈財產。如果他申請要用「遺產」來抵繳或繳納他自己負擔的擬制遺產稅額,當然要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啊。 12.當然受贈人要拿已經取得的擬制遺產、或自己的財產去繳納單獨開單的擬制遺產稅額,那是他自己的權利,因為本來就已經是他自己的錢。 13.新增納稅義務人可以將應稅遺產中的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給國稅局的方式,取得國稅局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這個規定非常好。可以讓納稅義務人不必被迫用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賤價「實物抵繳」給國稅局。 14.可以將遺產中的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給國稅局,取得「同意移轉證明書」後,自己趕快拿去銀行用「市價」辦理貸款繳稅。這個規定的細節,等我看到正式修正法條再做更詳細解析。 15.最後刪除遺贈稅法中滯納金的規定,改為統一適用稅捐稽徵法每三日加罰1%滯納金,

發布日期:2026年8月29日 | 更新日期:2026年9月1日

最新立法院三讀通過遺贈稅法修正案,很多重要的新規定

  1. 刪除「遺囑執行人」為納稅義務人。以前發生律師、會計師擔任遺囑執行人卻被移送強制執行的怪事,公親變事主,所以修法刪除。確立納稅義務人,原則上就是「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1.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要列回遺產總額計算,這是「擬制遺產」的規定。然後,針對取得財產的特定親屬,按取得財產占全部遺產的比例,單獨開單課徵遺產稅。這是本次修法最大亮點。簡單說,拿多少遺產,繳多少稅,並且找到對的人課稅。
  1.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生存配偶的財產,要列回遺產總額計算,針對列回遺產計算的部分,生存配偶可以主張「配偶剩餘財產請求權」。
  1. 例如:被繼承人死亡時名下遺產8000萬,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生存配偶2000萬,假設生存配偶財產為零。以前生存配偶主張配偶剩餘財產扣除額時,只能主張4000萬(8000萬的一半)。現在可以主張5000萬(8000萬+2000萬的一半)。簡單說,就是扣除額增加啦。
  1. 如果發生家族爭產或其他遺產權利訴訟,改為判決確定後,才起算遺產稅六個月申報期限、國稅局核課期間。
  1. 刪除以前遺產稅稅額超過30萬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規定。本來就該刪除,沒什麼好說。
  1. 繼承人可以採多數決方式,動用被繼承人的銀行存款來繳納遺產稅。這只是明文化過去財政部已經同意的見解。

8.受贈人申請以遺產抵繳或繳納擬制遺產稅額,應經「全體繼承人」同意。

11.這裡的「受贈人」,指的是接受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的人。他已經在被繼承人生前取得受贈財產。如果他申請要用「遺產」來抵繳或繳納他自己負擔的擬制遺產稅額,當然要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啊。

12.當然受贈人要拿已經取得的擬制遺產、或自己的財產去繳納單獨開單的擬制遺產稅額,那是他自己的權利,因為本來就已經是他自己的錢。

13.新增納稅義務人可以將應稅遺產中的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給國稅局的方式,取得國稅局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這個規定非常好。可以讓納稅義務人不必被迫用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賤價「實物抵繳」給國稅局。

14.可以將遺產中的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給國稅局,取得「同意移轉證明書」後,自己趕快拿去銀行用「市價」辦理貸款繳稅。這個規定的細節,等我看到正式修正法條再做更詳細解析。

15.最後刪除遺贈稅法中滯納金的規定,改為統一適用稅捐稽徵法每三日加罰1%滯納金,三十日後移送強制執行的規定。這本來就該刪除,回歸稅捐稽徵法規定處理就好。

考試日期、報名資格與法規內容可能調整,實際規定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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